经由军战史学者多年的深入研究,四渡赤水不是一场事前预设好战役目标的作战,已成为普遍看法。然而,没有战前的想定和预案,不等于说四渡赤水没有总的作战意图。以往的研究论著,多侧重于分析每一次渡赤水和各个作战行动的具体目的,但对演变脉络的内在逻辑与深层原因则往往注意不够,从而在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部署和指挥四渡赤水的总的战略意图上,就显得力不从心或不得要领,进而否定对四渡赤水的战役定性。
战争的军事目的包含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两个基本的方面,它们互为目的和条件,相辅相。
四渡赤水作为中央红军长征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战例而载入史册。在长征亲历者的回忆与有关党史、军史论著中,大都把四渡赤水之战视作一场战役。《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就将四渡赤水定义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红军长征中,在贵州、四川、云南三省交界的赤水河流域同国民党军进行的运动战战役。”不过,也有研究者对这一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四渡赤水并非是一场完整的战役。上述意见孰是孰非,关系到如何看待四渡赤水在中央红军长征中的地位作用,确有必要结合相关史料和史实作进一步的考察。
战役的概念是随着人们对战争现象及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而提出来的,它的产生晚于战斗和战争。作为描述作战行动等级和规模的概念,战役所指的作战行为介于战争与战斗之间,外延相对宽泛,从而决定了这个概念有一定的模糊性。通常说来,一场战役应该具有三个基本要素:①为达成战争局部或带全局性目的的作战企图和计划;②一定的作战时空;③紧密联结的一系列战斗。对任何作战行动而言,都必然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中进行,因而作为衡量标准意义不大。所以,判定一场战役,主要应当看它有没有统一的作战目的,以及前后发生的多个战斗是否服务于这个共同的作战目的,这些战斗之间有无紧密的内在联系。